记者从榆林市水资源中心了解到,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工业节水增效,榆林市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报认定工作。
据悉,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
陕西省申报条件为:工业用水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依据国家及行业最新发布的用水定额标准执行。纳税人需对申报享受减征水资源税的相关取用水进行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实际取用水量的,不予减征。
目前,榆林市水利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单位开展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报工作,经会同市财政、税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定后,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最终予以公示。
记者 李志东
来源:榆林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