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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治理!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如何做,看这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20:07:00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什么是“三小”:

“三小”是指规模较小、

营业面积较小、

从业人员较少的

单体零售药店(小药店)、

诊所(小诊所、包括小医美诊所)

和生活美容店(小美容店)。

“三小”如何做好合规经营?

一、小药店

1.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2.不得违规销售处方药;

3.不得经营过期药品;

4.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须履行审方职责;

5.不得违规网售药品(未取得药品网络销售资格的药店不得从事网络销售行为);

6.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购销医疗器械票账货须一致;

7.不得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8.不得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二、小诊所

1.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票账货须一致;

2.不得使用过期药品;

3.按照规定贮存药品、医疗器械;

4.不得违规使用医美药品(无医美诊疗范围的诊所不得经营使用肉毒毒素等专用于医美的药品);

5.不得违规使用医美医疗器械(无医美诊疗范围的诊所不得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等专用于医美的医疗器械);

6.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7.不得使用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8.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小美容店

1.不得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2.经营者不得擅自配制化妆品;

3.不得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4.不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相关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4月起将开展集中治理,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消费者如遇“三小”药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供稿:药械科 编辑:张铠豪

一审:张江柳

二审:胡 洁

三审:吴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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