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据悉,《办法》共八章54条,涵盖了总则、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合作机构管理、代销产品准入管理、销售管理、代销产品存续期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多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强化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的管理责任:明确合作机构准入审查和产品尽职调查要求。对保险公司进行准入审查时,应当对其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管控能力、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
2.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对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管理、产品展示、适当性管理、风险提示等作出具体规定。对保险产品的尽职调查应当综合考虑产品类型、产品保障责任、保单利益水平等因素。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代理销售全流程监测和管理机制,对代销业务实施绩效考核,不得仅考核销售业绩指标,考核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行为和程序的合规性、客户投诉情况和内外部检查结果等。
3.强化商业银行在代销产品存续期应尽的义务:确保代销产品的后续服务和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机构准入、代销产品准入、宣传推介和销售等环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商业银行代销业务快速发展,代销产品数量和类型日益丰富,客户覆盖面日益广泛。在相关监管制度不断压实金融产品发行人、管理人责任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作为代销机构的义务。为此,总局制定《办法》,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对银保渠道的影响
《办法》的出台,是自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放开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数量限制后,下发的又一新规。自2020年至今,银保渠道的保费增速持续超越行业,但是,随着分红险成为险企主推产品,以及银行渠道的热销产品,监管继续趋严。《办法》的出台,对银保渠道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意义。
1.规范银保合作,净化市场环境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银保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规范化阶段。《办法》通过明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责任,规范了银保合作的各个环节,从而净化了市场环境。
2.提升保险产品准入门槛,优化产品结构
《办法》对代销产品的准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合作机构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查和产品尽职调查。这一规定不仅提升了保险产品的准入门槛,也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保险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3.规范销售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办法》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管理、产品展示、适当性管理、风险提示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银保业务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保险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为银保合作创新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转自:金融研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