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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23:10:00    

来源:【新乡日报】

本报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奇)4月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发布《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最高500元换新补贴,同步推进老旧车辆淘汰与绿色消费升级。

《细则》中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我市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含)至1499元,一次性立减补贴300元;1500元(含)至1999元,一次性立减补贴400元;2000元及以上,一次性立减补贴500元。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符合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

《细则》指出,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含无牌,不限品牌,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活动时间内,消费者在市内公示的、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含无牌),并在销售商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补贴发放可不与新车上牌挂钩),销售商家要积极为消费者新车上牌提供便利。交回旧车时间以回收企业开具的反向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时间以销售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新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领取定额补贴券;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交旧含无牌,不限品牌,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登记,即可获得补贴资格。商家门店及时上传消费者个人信息、购车发票等材料。

编辑: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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